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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金融公司管理新规出台
发布日期: 2008-02-28 13:54 点击数: 188 字号: 【

新的《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日前正式颁布实施。新的《办法》强调三大核心主业:零售贷款、批发贷款和融资租赁业务。
    新《办法》对出资人资质条件作了以下具体规定:汽车金融公司出资人中至少应有一名出资人具备5年以上汽车金融业务管理和风险控制经验。非金融机构出资人的资产规模,要求从原来的40亿元提高至80亿元,营业收入从20亿元提高至50亿元。在门槛提高的同时,新《办法》根据汽车业务和监管需要对监管指标进行了适当调整:取消原有对最大10家客户授信的限制性规定,同时为防止和分散关联交易风险,增加了对单一集团客户授信的比例限制,同时将资本充足率由10%下调至8%。
    点评:让专业的人做更多专业的事,拔高门槛,但一旦够资格,空间又足够大,这就是新《办法》。当然,《办法》的最大受益者是那些正在多方寻找利润增长点的有实力的整车厂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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