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网上购物信誉度的诟病已经取代电子商务最初带给人们的惊喜,专家们开始纷纷探讨电子商务如何持续健康发展。
2005年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将正式实施。有专家指出,这标志着我国网络经济正在向法制化、规范化迈进,也预示着我国政府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上又迈出了重要一步。
7年前,电子商务开展第一笔网络交易,之后网上购物这种新的购物方式就开始深入到人们的日常生活,且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发展,并为越来越多的人所喜爱。然而,问题往往都是随着事务的发展开始显现的,消费者在享受网上购物的自由与便捷的同时,接踵而来的是缕缕受到欺诈:不能收到所购商品,收到质量次等的、仿冒的、过期的商品,甚至收到的商品根本就和自己想要购买的商品不着边际等等。
7年后的今天,网上购物信誉度的诟病已经取代电子商务最初带给人们的惊喜,许多专家也开始纷纷论证电子商务的持续健康发展,开始关注电子商务的未来。
完备的法律体系和诚信体系是电子商务健康发展的必需
随着电子商务不断发展,网络经济的发展如同其他行业一样,出现了一些问题。2004年中国质量万里行促进会和中国消费者协会年度投诉分析显示,在电子商务方面投诉的比例在不断地增加,主要表现在网络购物时产品质量较差,购买的商品和所订的商品的差别很大,特别是缺少售后服务,购买容易退货难,还有极端的搞电子商务的欺诈、卷款,另外就是承诺不兑现,覆盖面也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越来越大。
电子商务很大的一个特点就是在虚拟的空间进行的,不是人对人、面对面交易。在国外,大宗银行的交易一按键就完成了,这样大规模的交易,如果没有诚信会是什么样的状况?在我们国家,电子商务发展了也有将近10年的时间,诚信的问题越来越凸显,越来越成为电子商务网络经济发展的一个核心的问题。市场经济可以叫一个法制经济,但更应该是一个诚信经济,没有诚信做基础,我们的经济发展就缺少了一个必要的条件。
———国家质检总局法规司司长刘兆彬
网络经济中的知识产权保护不容忽视
WTO规定的知识产权包括7种,即专利、商标、著作权、芯片、外观设计、地理标记(原产地名称)和未披露的信息。
国际上,跨国公司搞联盟,5家或者10家资源组合起来,你有你的专利,我有我的专利,标准是一样或者各有各的标准,但是产品可以互相用。建立一个联盟,各自的专利都拿出来,大家共同使用,减少相互之间的摩擦,求得共同发展,这是国际上跨国公司的新动态。
我们国内有一些人认为,因为跨国公司的技术研发走在我们的前面,不管是软件还是硬件,都涉及知识产权的问题,而电子商务在我们国家刚开始,现在谈“保护”与我们国家的科研水平不相适应。其实不然,从我们这个行业工作的特点看,不管是传统产业的发展还是新兴产业的发展,要靠实力,靠自身的力量。网络经济当中,中国人很有能力,但是在设备的制造、软件的开发、服务的项目或者功能的提供方面,中国人不注意知识产权,反而变得被动,把产业丢掉了。
———中国专利保护协会秘书长胡佐超
抓社会诚信工作,推动经济发展
电子商务市场是我国现代市场体系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现在我们提出的建立现代市场体系,其中有一个核心的问题,就是在这样一种体系当中要求为市场的主体(包括企业和个人)建立信用记录,不仅如此,还要形成便捷的采集、更新、使用、披露的机制。如果这样一个机制能够成立起来,我想它会产生极其重大的作用。因为在这种制度之下,社会就可以知晓其信用记录,如果知道他是不守信的,我们还会跟他做交易吗?
中国人民银行现在开通的全国企业金融信贷咨询查询系统已经录入了400万在银行的贷款记录,过去割裂、封闭的信息现在各大商业机构都可以共享。假如你在建设银行申请一批贷款,银行可以马上调查你在其他银行是否贷过款,你的还款记录怎么样,如果你有失信行为,都可以一目了然。2004年银行系统查询量达170多万次,所拒绝的贷款合成金额600亿。上海已经为400多万人建立了信用记录,这个系统已经开始启动。因此,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恰恰是我们在新时期沿着市场经济体制完善制度,发展经济的一个重要的举措。
互联网进入了被动自律向主动自律的转变
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行业自律在中国也逐渐受到重视。2004年以来,互联网进入了被动的自律向主动自律的转变。2004年12月30日,由新浪、搜狐等国内大型网站发起,30多家SP从业机构参加,成立了网络自律联盟,公布《诚信自律的公约》,在行业自律委员会内成立诚信信息服务委员会,促进互联网无限信息服务的自律与发展。2005年1月,由金山公司等共28家机构联合发起在中国互联网行业自律委员会成立保护联盟,旨在推动网络版权的保护。2005年3月15日,中国互联网协会无限信息服务专业委员会,组织全国近千家短信服务提供商发起“3·15短信维权”活动,并将在推动互联网应用创新上采取更加积极的行动。
———中国互联网协会行业自律委员会秘书长杨君佐
媒体监督推动电子商务诚信进程
即将实施的电子签名法是我们国家真正意义上的信息化的法律。它现在刚刚诞生,要做到正确实施,需要各行各业的努力。舆论监督是维护法律法规的重要手段,也是新闻传媒的重要责任。褒扬诚信,鞭打欺诈,弘扬诚信,倡导守实,推导我们国家文明诚信的建设以及认真的宣传和持久的维护这部法律,新闻媒体责无旁贷。
在未来的一段时间,中国报协行业报专业委员会将动员和组织更多的行业报投入到这项很有意义的活动之中。动员五大传媒,联名向社会、向消费者发出诚信的宣言,在中国的社会上造成一种声势:讲诚信,反对尔虞我诈,为建设和谐社会贡献一份力量。
———中国报协行业报专业委员会会长吕华麟
只有立足诚信才能长期发展
电子商务能够使社会资源的浪费减少,使我们很多不必要的社会行为发生改变。随着电子商务的普及,我觉得很多不必要的社会支出都可以由电子商务来取代。因此,未来的社会将会是一个非常有效率的、非常洁净的、非常节约的、非常环保的社会,这个也是中国万网追求的目标。
中国万网是一个典型的电子商务企业,卖的东西是一种无形的网上的商品,每天会有很多的业务从网上经过,假如没有电子商务,我们的业务几乎无法完成。在电子商务的实践中,我们获得了比较显著的收效,今后可以帮助我们的客户用电子商务做非常非常多的工作,从而为建立一个高效的、全新的社会环境而付出一份努力。
诚信其实是一个非常大的主题,诚信不仅是企业的责任,强调个人的信用可能是更为重要的基础。作为万网来说,首先要做到是一个诚信的企业。在经营的过程中,我们遇到过很多的诱惑,比如说万网在多年的发展过程中,已经积累了很多的用户,会有很多第三方的供应商来找我们,谈能不能把他们的产品卖给我们的用户,但是我们首先会评价这样的产品提供给客户会有什么样的后果,然后进行选择,留下对客户有帮助的产品。只有今后在社会上保持很好的诚信记录,这个企业才会长期地发展。同时也正是通过以身作则影响我们的客户,让客户感觉到诚信将是未来社会的办事基础。
作为一个中国的企业,我们今天所达到的无论是产品或者服务的质量,还是我们所能够做到的诚信能力以及电子商务的水平,都还有很大的拓展空间。我相信,在我们国家不断提升的社会信用的环境之下,使得整个社会环境以及互联网的信用环境、质量的环境变得更好指日可待。
———中国万网总裁张向东
法律不是万能的
我本人参与了从电子签名法起草到最后提交人大审议之前的整个过程,我知道这个法的重要性,但我们不要以为,网络环境当中的诚信问题,仅仅靠这样的电子签名法就能够解决。
在诚信建设当中有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就是网络个人资料的控制,我们不能只谈网络平台交易,或者基于网络游戏客户的数据库资源基础上开发的一些赢利模式。我们都需要以个人信息资料作为基础,对于如何使用个人信息资料,要有一个合理的制度,要做到合理地使用个人信息,不然大家拿出来的信息就是假的,或者多数是假的,这样就会使我们缺少一个相对诚信的基础。
此外,还有信息披露和不正当竞争的问题。网络环境中相当多的问题发生是因为信息的不对称引起的,信息的不对称在网络环境当中是非常普遍的现象,比如网络游戏和搜索引擎。信息不对称使得赢利模式得以发挥,我们不能避讳这一点,因为这是对诚信体系起到非常大的阻碍作用的一个因素。
———全国律师协会信息网络专业委员会委员、律师李德成
互联网的诚信和规范是两个范畴
首先要有诚信的意识,才能够有合乎市场经济规律的符合现有法律法规精神的规范的条款。
我记得有两个网站在2001年、2002年“人去网空”,大量的消费者和供应商向网站主张自己的债权。在遇到这种情况或者说遇到了网上欺诈、网上不平等的交易,网上的一些不对等的合同文本的时候,我们应该怎么办?首先要确立一个基点,就是维护交易的平等,维护网站的信誉,维护消费者的权益。从2002年开始,互联网的投诉每年以50%的速度递增,2002年各地消协共受理互联网投诉1096件,2003年是2384件,2004年达到了3663件,这个数字一方面说明了互联网交易迅猛的发展,另一方面也说明了在这些交易过程中依然存在着大量的不和谐的声音、不文明的现象和不讲诚信的典型事例。一个追求长远发展的网站,应该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自己的声誉。而只有交易双方的合法利益得到保护,网站的品牌和声誉才能够得到提升和维护。从这个意义上说,要想根本铲除互联网交易中的种种弊端,归根到底要靠行业自律。
———中国消费者协会投诉与法律事务部主任王前虎
不点击就不是广告?
在网络广告界有一句口头禅:不被点击就不是广告。网络广告成本最低,网络广告制作便捷,费用低廉,这些诱惑都让网络广告的客户们、经营者们和发布者们绞尽脑汁来争取尽可能多的点击率,甚至发布违法广告。从目前查处的情况来看,违法的网络广告主要集中在售楼广告、保健食品广告等方面。售楼广告主要就是利用所谓的均价、升值潜力无限等欺骗性的语句误导网民。保健食品广告在网络中的表现就是宣传药用价值,使用医疗术语。这些违法广告被挤出传统媒介以后,纷纷钻进了网络广告之中,这是一个新的动向,值得广泛关注。
———中国公共关系协会、广告专家王建国
电子签名法是中国立法史上的里程碑
电子签名法的出台,是中国立法史的一个里程碑,它确立了数据电文的法律地位,对规范电子签名活动,保障电子交易安全等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第一就是它确定了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解决了网上的身份问题,还可以确认机器的身份。
第二个主要的内容就是确立数据电文的法律效力,主要是解决网络上的文件或是电脑非网络化的文件,或者是一些记录,或者是电子化的单证、通知等等一系列的文件能不能作为我们法律上的证据存在,今后出现问题能不能作为证据提交,能不能符合法律上规定的书面形式的要求等方面的问题。
第三就是确定机构的有效性。一方面通过电子签名法的实施,使得电子商务交易中的身份得到一定的保障,保障身份才有诚信、规范经营的问题,如果诚信、规范经营但最后我们找不到人,这些都是没有意义的。2003年8月国务院法制办把起草签名法的初稿交到国务院的时候,温家宝总理说,我们一部法律叫电子签名法还是电子商务法好?很多专家都很关心,就是说,我们电子商务法必然是电子签名法,国外是这样的,我们中国也是这样,只有先谈了电子签名的问题才可以讲其他的问题。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政策法律委员会副主任阿拉木斯
是机遇,也可能是威胁
我个人判断,电子商务刚刚起步,不像有的人所说,电子商务在逐步的成熟,我看还没有成熟,电子商务还在剧烈的应用、深化和磨合。最大的企业合并,说明这个产业格局仍然没有稳定,没有成型。它表现的各大趋势里面,第一个是叫正在深化,就是正在深化的企业、行业深入到电子商务的各个方面,不断的创新商务模型,那就是由点到面。第二个就是轮廓化,就是我们现在的游戏网站以及跨行业的提示。第三个是专业化,我们说一个专业性网站不得了,越来越多的转型性网站冒出来,还有国际化网站,号称ISS,现在网上产品多元化、个性化越来越强。
互联网最好的时候,英国首相布莱尔说了,如果你不把互联网看做机遇,他便是对你的威胁。那么我不能创造我只能模仿,如果你今天不能应用电子商务,那他便成为你终身的威胁。
———北京大学互联网研究中心研究部主任、网络经济专家杨冰之
有人说,2005年是一个电子商务的法制年,因为在电子商务政策领域发生了三件大事:第一就是电子签名法的实施,第二是信息产业部发布的电子签名法配套的细则,及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的新鲜出台,第三是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越来越多的机构、企业、媒体和消费者的共同关心,让我们似乎看到了中国未来电子商务发展的路程。正像中国质量万里行促进会所倡议的那样:全体从事电子商务、互联网的行业企业,联合起来,共同抵制不诚信的经营行为,为自己、为大家创造一个公平、规范、诚信的发展环境,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一个“放心、安全”的网上消费环境。